
民国妓女血泪史:繁华背后的无尽苦难
娼妓行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,但同时也带来了深重的社会问题。民国初年,孙中山先生曾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取缔娼妓制度,并设立救助机构帮助妓女重获新生。然而在军阀混战的动荡年代,这些努力最终都化为泡影,从事这一行业的女性数量不降反增。
当时的政府采取了一种自相矛盾的政策:一方面明令禁娼,另一方面又允许妓院合法经营。这种既堵又疏的做法非但没能遏制行业扩张,反而让娼妓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期。从灯红酒绿的上海租界到拥挤肮脏的贫民窟,公开营业的妓院和暗地接客的私娼随处可见。有人曾讽刺说,这是当时中国唯一能领先世界的行业。
展开剩余87%翻开1925年4月21日的《申报》,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:上海太繁华,娼妓也太多了。这绝非夸张之词,但这份繁荣背后,是无数走投无路的女性用青春、血泪和健康堆砌而成的。
被迫卖身的苦难群体
在等级森严的旧社会,娼妓处于社会最底层。娼妓一词涵盖甚广,既包括那些擅长歌舞的艺伎,也包括单纯出卖肉体的女子。民国时期天灾人祸不断,许多贫苦家庭为求生计,不得不将女儿、儿媳甚至妻子卖入妓院。据史料记载,绝大多数妓女都来自赤贫的农民家庭。
《烟花血泪话陈塘》中记载了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:一对做苦力的夫妻,妻子为给重病的丈夫治病,向妓院借了高利贷。丈夫最终不治身亡,无力还债的母亲只能将女儿抵押给妓院抵债。更令人唏嘘的是,就连一些没落的书香门第,在家道中落时也会将家中女性卖入风月场所。
名妓赛金花的遭遇就是典型。她出身士绅家庭,13岁时因家变被祖母卖到花船,15岁又被拐卖到上海。虽然后来学会多国语言,三度成为高官夫人,又三度沦落风尘,甚至成为八国联军德军元帅的情妇,但这些传奇经历掩盖不了当时女性被当作商品买卖的残酷现实。
在列强割据、官场腐败的民国时期,大量女性被迫沦为妓女。上海十里洋场、北京八大胡同、江浙十里秦淮等地,处处可见她们的身影。这些烟花之地也成了达官显贵们寻欢作乐的销金窟。
治标不治本的改革尝试
民国政府并非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孙中山曾力主禁娼,南京、北京等地还设立了专门救助妓女的济良所,希望通过收容、治疗性病、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她们重返社会。然而在军阀混战的乱世,这些计划最终都无疾而终。
无奈之下,政府转而采取折中方案:允许妓院合法经营,试图通过规范管理来控制行业。这一政策使娼妓成为合法职业,妓女甚至要缴纳花捐税。但事与愿违,合法化反而刺激了行业发展。数据显示:1918年北京有妓院406家,妓女近3900人;1926年天津妓院达468家,妓女3594人。最触目惊心的是上海,20世纪20-30年代公娼私娼总数高达6-10万人。
这些妓女大致可分为四类:
1. 卖绝妓女:被永久卖给妓院,毫无人身自由;
2. 典当妓女:像物品一样被抵押,约定期满可赎身;
3. 住家妓女:不在妓院居住,但收入要与妓院分成;
4. 本家妓女:妓院老板的亲属,被迫接客。
无论哪种类型,妓女的人身自由或经济收入总有一项被妓院牢牢控制。即便在这个最底层的行业里,等级划分依然森严。1920年上海调查显示,在60141名从业者中,高等妓女仅占3%,其余97%都是低等妓女。
地狱般的生存现状
高等妓女尚能周旋于达官显贵之间,低等妓女的处境则更为悲惨。她们大多没有才艺,只能靠出卖肉体为生,收入微薄,动辄遭受打骂。永春堂的花魁程金燕最初宁死不接客,直到老鸨当她的面折磨其他妓女,才被迫屈服。
妓女的工作主要有三种形式:
1. 打茶围:陪客人喝茶聊天;
2. 出条子:应召外出陪酒;
3. 办花酒:在妓院设宴待客。
合法化后,妓女要缴纳各种税费。以北京最低等的黄土炕妓女为例,每月税款和体检费就要25万元(旧币),与老板分成后仅剩3万元,而当时一斤猪肉就要20多万元。讽刺的是,人肉竟比猪肉还要廉价。
即便如此,仍有大量女性被迫投身此行。14岁的黄玉被父亲贱卖到黄土炕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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